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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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
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1号
联系电话:0471-6901603
网址:http:www.jjys.org.cn www.将军衙署.com

简介:

一、历史沿革
康熙皇帝亲征噶尔丹之后,清廷大军曾屯军驻守于长城以内的右卫城(简称右卫城,今山西省右玉县旧县城)。后因政治、军事需要,便将右卫城驻军北移至长城之外,作为稳定北疆边陲局势和强化军事威慑及对西北地区的有效统治。
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廷在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旧城)东北五里处勘定一处城址,作为右卫城北移屯兵之用。同年雍正皇帝亲自批准兴建。但由于雍正皇帝驾崩,工程延误至乾隆二年才开始大规模修建。四年(1739年)告竣,清廷赐名“绥远城”。
绥远城统领满、蒙、汉八旗驻军及掌管西北军政权力机构—绥远城将军衙署及其配套的各类(协领、佐领……等)权力机构,也在此城告竣时落成。
从乾隆二年二月,驻守在山西右卫的建威将军王昌奉旨改驻绥远城起,到清末宣统末年最后一任将军堃岫被北洋军人张绍曾所取代止,历时174年,清廷正式授封的绥远将军有79任。在这一历史阶段,将军衙署的体制、作用,正如光绪十六年(1890年)绥远城将军克蒙额亲立在将军衙署大照壁上一块石额所书“屏藩朔漠”那样,一直未变。
民国时期有20任署将军、都统、临时区政府、省政府入驻这里,直到1949年9月19日,宣布绥远和平解放为止。
1985年,将军衙署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此处古建筑群交由内蒙古文化厅管理。
二、将军衙署建筑格局
将军衙署,占地面积30亩(19000平方米),内有房屋132间,其建筑系按《大清会典》一品衙署格式营建,总体布局分左中右三路(院)。总体布局可分为外庭、内院二大部分。外庭即衙署府门外的前庭广场,包括与府门相对应的大照壁、东西辕门及其围护的鹿角栅,其间设施有旗杆二根,鼓手房二座,石狮二尊,照壁后号炮一尊。东西辕门与绥远城鼓楼的东西券门直线相对。中路为衙署建筑的主院。中路主院的中轴线,依次布列府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和四堂,纵深共计五进院组成,各院主建筑两翼皆置有配房,左右对称布列东西厢房。大堂、二堂及门院,为驻节将军公务办公之所,三堂、四堂两院则为将军眷属内宅,是我国传统的“前堂后寝”礼制建筑文化的典型反映,其中以大堂的等级最高,东西长20米,南北宽12米,高8米。院落纵深五进,为衙署办公及将军内宅居所,遵照礼制建筑,前堂后寝、左右对称制度布列。东院为马房、车房、后勤仓库等用房。西院前为花园,后为庙祠等设施。民国期间,东院、西院进行了改扩建,唯中路(轴)主院虽有改制,但基本保持了原有格局和结构。
东西院与中轴主院以围墙为界隔离内外,四堂之后,有通道与东西两院相通,跨院南端可与仪门两侧贯通,成为先锋营巡逻守卫的通道。从中可以看出,衙署总体布列上呈一“圆”字形的平面布局,在四隅各有水井一眼。四隅外侧,又各置更房一处,为更夫昼夜守护之所。衙署之外的四周,以街巷为隔,还建有不同职责的署衙。北面为协领衙署,东西两侧为左司、右司衙署,大照壁以南为巡警衙署。
将军衙署建筑的改动,主要集中在民国期间。大的改动主要对东西院的改建。民国三年(1914年)西院花园建筑拆除改建十排平房(每排五间)作为政务厅(后秘书处)办公用房,日伪占领期间又拆除,起建仓库(后毁于火灾),后又多次改建。
东院自民国十九年(1930年)增建“澄园”,民国二十年(1931年)拆除马房、厨房及后勤管事等建筑,营建办公会议室(傅作义办公室)、招待所及警卫设施,自此东西两跨院清代建筑遗存大都改建。
将军衙署中路主院建筑于民国十一年、十三年、二十年三次改建,大堂、二堂及厢配房虽经多次修缮,但建筑形制基本保持原状,三、四堂发生火灾后重修,包括仪门、辕门等形制略有改变,到绥远解放,将军衙署主体建筑改变不大。
三、将军衙署的现状
绥远城将军衙署是严格按照清廷《大清会典》及八旗驻防城的规格营建的官衙式建筑群落。其建筑布局、结构、形制,代表了这一历史时期的营造规范制度和建筑技术水平。因此,这座官衙本身就是一处完备的建筑博物馆。又因,绥远将军衙署自清以来一直是内蒙古地区军政首脑行使政权的机构,在这一地区曾经发生过许多重大历史事件无不与之关联,蕴涵大量的人文历史信息。之所以,这一特点鲜明的古建筑群,并辅之以大量的相关历史研究成果、历史文物、图片资料,不仅给观众增加新的看点,也将给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历史知识。
1992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书画院暨清·将军衙署博物院等保护机构,专门保护和利用将军衙署。
1997年,将军衙署被划归内蒙古博物馆管理。
2002年,文物总店更名为内蒙古文物交流中心,接管了清·将军衙署博物院,并开始筹备展览陈列工作。
2003年6月30日,清·将军衙署博物院对外正式开放,成为内蒙古文物古迹中的一大景观。
2006年5月25日,将军衙署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月10进行揭牌仪式。
2007年,内蒙古文物交流中心与清·将军衙署博物院正式合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
2009年,被国家文物局评委国家二级博物馆。
2012年11月始,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归属于呼和浩特市文广局兼管,为了提高游客参观的质量,对衙署文物本体建筑多年沉积灰尘进行全面清理,更换院内碎裂铺墁,重新更植草坪,在中轴区布置了大型盆景花卉,并在仪门东次间安装了大型LED屏播放衙署及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同时进行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改进和加强机关作风的宣传工作。
2014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评为AAA级旅游景区。
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是依托绥远城将军衙署而建立起来的专题博物馆,保护范围面积共19000平米,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指导方针,现对外开放有回事处、折房、官房、印房、大堂、二堂、箭亭、客厅、三堂、东厢、西厢等11个展厅,主要陈列内容为:《绥远城的历史》、《绥远城的八旗武备》、《绥远将军的工作及生活》、《绥远将军举行大典仪仗》、《绥远九.一九和平起义图片展》等专题展览及原状陈列展览,展出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
自此,这一历经近三百年风雨洗礼的一品封疆大吏的府邸,以另一种身份继续着述古追今的使命,成为该地区近三个世纪以来历史的实证。
四、未来的发展前景
将军衙署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地位等级最高的清代边疆驻防将军府。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将军衙署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分属单位多,违章建筑多,各单位所占房屋大部分用作了与实际工作毫无关系的其他用途,80%以上的房屋租给了各类商户。由于转包给私人经营店铺,无论从外部环境风貌还是内部一些格局上已经被改变,与将军衙署古建筑极不相称。此次,将军衙署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准的保护规划,对现在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东至哲里木路、南至新华大街、北至建设街、西至西夹道巷周边街区的影响建筑进行统一整治、拆迁。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其周边将建设成以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为主体,占地2.64万平方米的清代建筑风格为主要基调、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的城市文物景观,充分向群众展示绥远城及将军衙署的历史文化内涵。
五、价值评定
1、民族团结的象征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自古就是中国北方民族活跃的舞台,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清·绥远将军衙署是清王朝统治和管理内蒙古地区的重要机构之一,是管辖漠南蒙古事务、用兵西北,沟通中央和边疆地区联系的重要军事重镇和枢纽。是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象征。
2、清代建筑的典范
将军衙署是清代按照《大清会典》及八旗驻防城整体规划营建,它的建筑布局、结构、形制代表了这一历史阶段的规范制度和技术水平。其规模之大、地位之高、延续历史之长、现状保存之好,为国内同类衙署仅存的实例。同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重要的历史载体,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
3、边疆研究的珍贵素材
绥远将军衙署,从一建制到现在,经历了两个半世纪的沧桑历史和政治风云的变化,建筑作为无言的史书,对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发生的变迁,为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珍贵史料,为我们正史、补史、证史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和广泛的社会价值。
4、“绥远方式”的见证
将军衙署在民国期间三十七年的历史中,又先后经历了将军、都统、绥远省政府及临时区政府、日伪政府等更迭的经历,保存下这一阶段诸多的历史信息,特别是解放战争期间,傅作义将军、董其武将军接受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主张,发动了“九·一九”起义,并于此发出通电宣告绥远和平解放。绥远将军衙署直接经历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全过程,被毛泽东同志称之为“绥远方式”,在其解放战争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历史信息,具有一定的历史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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