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群众文化艺术馆
宝安区群众文化艺术馆199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是宝安区文体旅游局直属的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2004年5月更名为“群众文化艺术馆”。大楼占地面积(含文化广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924平方米,总投资(含开办费)3800万元。楼高7层,配有电梯。室内设有小剧场、展览厅、排练厅、各类专业培训、艺术讲座厅(室)工会活动室、会议室、综合档案室;室外配有文化艺术广场、露天舞台、宣传橱窗等设施和多功能流动演出车以及现代灯光、音响等一整套送戏下基层巡回演出装备。本馆内设机构有六部、三室和馆办艺术团一个,即活动策划部、美术部、摄影部、创作调研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培训辅导部、馆长室、办公室、雕塑工作室、艺术团。
[联系信息] | |
营业时间: | 9:00-21:00 |
联系电话: | 0755-27782590 |
传真: | 0755-27752071 |
地区: | 深圳 宝安区 |
地址: | 新安二路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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