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中秋|穿越盛唐庙会
09月25日 发布, 有效期: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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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正好,月正圆"
又是一年中秋佳节
还没想好怎么度过?
那都不是事
得过且过
还是要有意义的过?
别怪小编没提醒
错过大鹏的穿越盛唐庙会
小心容嬷嬷拿针扎你哦
给传统过节方式加点料
10月3日大鹏佳兆业
我们已经为亲们安排好啦
美轮美奂犹如穿越的场景
一起活动网带你穿越
溯源中秋传说
在这月圆时刻
寻孝道文化之根
传中华文化之精髓
感悟传统艺术文化气息
让孩子在活动中领略源远流长的国学文化
分享古人的博大智慧
静以修身 茶具鉴赏
香茗奉亲 感恩亲情
小小茶艺师
带孩子们穿越时空
体验不一样的孝敬文化
演绎传统中秋佳节文化
满满都是童年的回忆
何处闻灯不看来
花灯DIY,
亲手制作一个灯笼
写给未来的自己
书信寄语
亲手在月圆之夜为家人祈福圆满
心动了有木有
那就一起来体验庙会乐趣吧~
活动概要:
时间:2017年10月03日14:00—17:00
地点:大鹏新区迎宾路与岭南街交汇处大鹏KPR佳兆业广场
招募对象:3岁以上小朋友
玩转中秋|穿越盛唐庙会
活动意义:
探秘中秋来源,溯源中秋传说,感悟传统艺术文化气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让孩子在活动中中学习中华文化传承下来的孝道,领略源远流长的国学文化,分享古人的博大智慧。提高孩子们的动手能力同时,也让孩子们了解到更多的传统文化,同时增加亲子之间的感情。
活动流程规划:
14:00—14:30签到,认识新朋友!
14:30—14:50暖场互动游戏,让孩子们在互动中相互认识!
14:50—16:50穿汉服、拜孔礼,传中华文化之精髓,体验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让孩子在活动中学习中华文化传承下来的孝道,领略源远流长的国学文化,分享古人的博大智慧。提高孩子们的动手能力同时,也让孩子们了解到更多的传统文化,同时增加亲子之间的感情。
17:00活动正式结束,合影留恋。
报名必读:
1、年龄:3以上小朋友,报名需备注:宝宝姓名+出生年月+小区(如:妍妍+07年5月+世纪春城)未备注清楚的会员,将审核不通过。
2、活动免费,每个会员限报名一个孩子(家里有2个或2个以上的宝宝除外)。孩子必须有家长陪同参加,遵守活动统一安排。
3、我们的名额特别有限,亲们定要珍惜哦,如报名成功而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请提前通知,无故爽约者,将取消两次报名资格。
4、请家长们在活动中主动参与亲子互动,多多鼓励孩子走出去大胆的表现自己。敢于从容登台,就是锻炼他的自信心。
5、活动审核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6:00,每周五下午16:00,审核状态查询:会员中心—我报名的活动—状态—通过即可参加。
6、活动福利:将活动链接+下列内容复制粘贴到个人微信朋友圈,并将截图+个人会员号发到一起活动网公众微信号(或微信13728873356),将获得100分积分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复制内容:我正在参加一起活动网联合佳兆业开展的【玩转中秋|穿越盛唐庙会】,探秘中秋来源,溯源中秋传说,感悟传统艺术文化气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让孩子在活动中学习中华文化传承下来的孝道,领略源远流长的国学文化,分享古人的博大智慧。
有孩子就上一起活动网 http://www.17huodong.com/
7、报名活动即可代表已经遵守一起活动网活动免责申明,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一起活动网所有。
特大喜讯:
活动结束后回到网站写活动分享,你不仅可以获得积分、同时只要你有10期活动分享,还可以获得精美亲子成长相册一本。
本活动如有任何疑问,电询: 0755-22956023或登录一起活动网http://www.17huodong.com/
【一起活动网亲子活动免责声明】
一、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亲子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监护人及幼儿)。
二、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予承担,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三、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承担,
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四、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
五、活动中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的经营行为,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六、为保证亲子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亲子活动中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亲子活动,将自行承担亲子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七、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八、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本声明根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年龄范围: | 3-70 岁 |
电话: | 0755-22956023 |
地区: | 深圳 大鹏新区 |
地址: | 迎宾路与岭南街交汇处大鹏KPR佳兆业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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